福建师范大学于2009年11月新建专门的教师教育学院。2017年9月,与教育学院联合成立教育学院、教师教育学院。2019年11月,与教育学院、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、福建德旺基础教育研究院、基础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共同组建教育学部。2022年2月,教师教育学院独立运行,并作为教育学部委员会(基础教育工作委员会)办公室挂靠单位,是集教学、科研、管理、服务于一体的福建师范大学二级机构。
一、需求岗位及学科
学院教学科研岗位,应聘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,特殊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但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。具体学科需求如下:教育学类,心理学类。
二、引进待遇
1.学院根据上级相关政策,为全职到校工作的引进人才提供基础年薪、购房补助(安家费)、科研资助费。
人才类别 | 工资待遇(年薪,万元) | 科研资助费(万元) | 购房补助、安家费(含租房补助) (万元) | |
人文社科类和理工科类(非实验学科) | 理工科类 (实验学科) | |||
杰出人才 (第一层面) | 面议 | |||
杰出人才 (第二层面) | 80 | 100 | 500-1000 | 300 |
杰出人才 (第三层面) | 60 | 50 | 200-500 | 200 |
特聘教授 | 45 | 40 | 150 | 150 |
高端人才 | 35 | 30 | 100 | 100 |
青年英才 | 25 | 12 | 50 | 50 |
优秀博士(后) | 18 | 3-8 | 10-20 | 25 |
备注: 1.特别优秀人才可实行“一人一策”“一事一议”; 2.作为福建省教育科研类引进生引进的人才,待遇标准为年薪20万元,科研资助经费和购房补助、安家费(含租房补助)同青年英才待遇标准,若近5年综合业绩达到青年英才及以上人才类别条件,可享受相应类别待遇。 |
2.根据聘用岗位情况可享受相应的基础绩效奖,正高专业技术岗位约6万元/年,副高专业技术岗位约5万元/年,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约4万元/年。社会保险、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学校另外承担。其他教学科研业绩奖励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。
3.可按政策享受学校周转过渡房2-3年。
4.引进人才子女可享受优质的基础教育资源,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、附属小学、附属中学均属省级示范学校,办学声誉好、社会评价高。
5.根据福建省现行文件规定,符合当年度《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》的海外、省外引进人才,可享受省里发放的生活津贴和住房补助合计26万(引进时为正高专业技术职务者30万):生活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000元,发满5年;住房补助标准为具有博士学位或引进时为副高专业技术职务者14万元、引进时为正高专业技术职务者18万元。
6.支持引进人才申报省级、国家级人才项目,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享受。
三、应聘及联系方式
1.应聘方式。有意应聘人员可随时来电咨询,将应聘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学院联系人邮箱。学院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初审,之后与应聘者进一步联系、洽谈。
2.联系方式。联系地址: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·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(老校部·和平楼),联系人:陈老师,联系电话:0591-87821655,邮编:350007,邮箱:249575200@qq.com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