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教师教育学院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

发布时间:2024-09-24浏览次数:27

福建师范大学于2009年11月新建专门的教师教育学院。2017年9月,与教育学院联合成立教育学院、教师教育学院。2019年11月,与教育学院、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、福建德旺基础教育研究院、基础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共同组建教育学部。2022年2月,教师教育学院独立运行,并作为教育学部委员会(基础教育工作委员会)办公室挂靠单位,是集教学、科研、管理、服务于一体的福建师范大学二级机构。

一、需求岗位及学科

学院教学科研岗位,应聘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,特殊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但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。具体学科需求如下:教育学类,心理学类。

二、引进待遇

 1.学院根据上级相关政策,为全职到校工作的引进人才提供基础年薪、购房补助(安家费)、科研资助费。

人才类别

工资待遇(年薪,万元)

科研资助费(万元)

购房补助、安家费(含租房补助)

(万元)

人文社科类和理工科类(非实验学科)

理工科类

(实验学科)

杰出人才

(第一层面)

面议

杰出人才

(第二层面)

80

100

500-1000

300

杰出人才

(第三层面)

60

50

200-500

200

特聘教授

45

40

150

150

高端人才

35

30

100

100

青年英才

25

12

50

50

优秀博士(后)

18

3-8

10-20

25

备注:

1.特别优秀人才可实行“一人一策”“一事一议”;

2.作为福建省教育科研类引进生引进的人才,待遇标准为年薪20万元,科研资助经费和购房补助、安家费(含租房补助)同青年英才待遇标准,若近5年综合业绩达到青年英才及以上人才类别条件,可享受相应类别待遇。

2.根据聘用岗位情况可享受相应的基础绩效奖,正高专业技术岗位约6万元/年,副高专业技术岗位约5万元/年,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约4万元/年。社会保险、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学校另外承担。其他教学科研业绩奖励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。

3.可按政策享受学校周转过渡房2-3年。

4.引进人才子女可享受优质的基础教育资源,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、附属小学、附属中学均属省级示范学校,办学声誉好、社会评价高。

5.根据福建省现行文件规定,符合当年度《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》的海外、省外引进人才,可享受省里发放的生活津贴和住房补助合计26万(引进时为正高专业技术职务者30万):生活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000元,发满5年;住房补助标准为具有博士学位或引进时为副高专业技术职务者14万元、引进时为正高专业技术职务者18万元。

6.支持引进人才申报省级、国家级人才项目,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享受。

三、应聘及联系方式

1.应聘方式。有意应聘人员可随时来电咨询,将应聘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学院联系人邮箱。学院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初审,之后与应聘者进一步联系、洽谈。

2.联系方式。联系地址: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·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(老校部·和平楼),联系人:陈老师,联系电话:0591-87821655,邮编:350007,邮箱:249575200@qq.com 。